陈中华
陈中华:当了律师,当学施洋

陈中华:当了律师,当学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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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中国湖北武汉洪山的山腰有一座巨大的烈士塑像,只见烈士眼睛炯炯有神,直视前方,令人肃然起敬。这座雕像塑造的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劳动者的律师施洋。

1889年,施洋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军阀割据,民不聊生。身处乱世的施洋,见惯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对老百姓的欺压,所以他从小就有一颗救国救民的爱国之心。

长大后的施洋见到底层的劳动人民无法保障自己最基本的生存权益,决定弃农学法,用法律的武器帮助底层劳动人民,并在汉口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有一天,一位在法国人开办的工厂工作的女工向施洋求助,女工说工头“假洋鬼子”以开除她作为威胁,逼迫她与其结婚,她的父亲也被其逼死。施洋非常同情女工的遭遇,答应免费为她打官司。施洋凭借过硬的专业知识,帮助女工赢得了官司。

一时间,“为工人打官司不收钱的施律师”在劳工之间走红,大家亲切地叫他“劳工律师”。1923年,当局指认施洋为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幕后主使。几名军警上门称代表湖北督军,请施洋“赴宴”。当妻子劝其逃走时,施洋大呼:“老子怕死不革命,革命不怕死!

北洋政府时期,各大军阀割据一方。军阀吴佩孚控制北京,而京汉铁路是他的主要军费来源。1923年,施洋在郑州领导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京汉铁路大罢工”,1200多千米的铁路全线瘫痪。京汉铁路停摆,严重威胁着北洋军阀的利益。于是,吴佩孚下令镇压。

施洋面对反动势力的抓捕毫不畏惧,哪怕被敌人押赴洪山脚下的刑场,他也面不改色。面对敌人黑洞洞的枪口,施洋大义凛然地说:“你们杀了一个施洋,还有千百个施洋!”敌人恼羞成怒,连开数枪,施洋高呼:“劳工万岁!”他的声音一直回荡在洪山脚下。施洋在除夕夜不幸牺牲。汉口数千人力车夫闻讯后跪地痛哭,武汉三镇“万口齐声哭,哭声直遏八荒外”。正如毛泽东所言:施洋律师用生命践行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是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

律师施洋今天,站在洪山山腰的施洋烈士塑像前,他在狱中的话仿佛犹在耳边回响,他说:“斗争总要流血,这没什么可怕,不过这些人为什么要流血?要一代一代讲下去,让下一代继承烈士的遗志,争取革命的最后胜利。”

“中国还有一位有正义感的大律师”刘崇佑,牵头集资创办福建私立法政学堂。他非常注重保护青年学生,曾为南开学生运动辩护。也是在这场官司中,他发现周恩来思想进步,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遂建议其赴法深造,并资助500元,其后每月汇款资助,经年未断。


还有两度申请入党的“赤色律师”潘震亚,曾以“中国革命互济总会”(中共外围组织)法律顾问的身份,成功营救任弼时、李井泉、曹荻秋等共产党员。中共特科负责营救工作的洪扬生说:“潘震亚律师是法学教授兼办律师事务,十分同情革命。我们有所求,他必应,从不附带任何条件。”


其实,潘震亚早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就化名“姜子贤”参加革命活动,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因抗日战争爆发,他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曾申请重新入党,但被周恩来劝说留在党外能发挥更大的作用。1962年,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潘震亚以73岁高龄重新入党。


还有“司法改革先行者”之称的李木庵律师,受上海地下党组织委派到西安开展工作,参与创立西北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李木庵所代表的“西救会”向张学良的亲信建言“采取非常行动”,有力推动了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


还有受毛泽东亲自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律师江庸,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情怀,与人集资创办私立朝阳大学。他担任校长12年之久,造就了“无朝(阳)不成(法)院,无朝不开庭”“北朝阳,南东吴”的佳话,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和司法骨干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江庸不顾年事已高,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解说》《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图说》三本小册子,对法条予以通俗易懂的释义,为宣传和普及新中国法律法规作出了积极贡献。


还有“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辉榜样”沈钧儒律师,1936年11月,南京国民党政府逮捕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相关领导人,制造了轰动中外的“七君子事件”。这七位抗日民主人士中,有四位是当时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大律师,即被周恩来誉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的沈钧儒、毛泽东称赞的“女中豪杰”史良、新中国法治建设重要奠基者和见证者沙千里、以口为笔探求救国道路的王造时。


在被关押的230多天里,“七君子”在狱中吟诗下棋、种花打拳、著书立说;在法庭上又把公堂当讲坛,用法律作武器,宣传抗日救国的大道理。面对来势汹汹的追问:“那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口号了?”沈钧儒回答:“假使共产党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们利用!”


在营救“七君子”的过程中,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1名被告可有3名辩护律师的“顶配”。张耀曾、江庸、李文杰等20多名律师自愿组成辩护团队,在上海香港路银行俱乐部召开会议,历时4个小时,起草了长达2万字的答辩书。


共产党员、著名报人胡愈之现场写成新闻稿,并克服层层阻力,于次日刊登在《申报》《大公报》等报纸上。由于中国共产党、国内外进步人士及各界群众积极开展救援,国民党当局迫于压力,最终将“七君子”交保释放。出狱时,“七君子”昂首走出监狱大门,与前来欢迎的民众齐声高唱《义勇军进行曲》。拳拳爱国情、铮铮铁骨意溢于言表。


沈钧儒律师参与了新中国婚姻法、宪法、惩治贪污条例等多部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1954年,他发表《为宪法草案的公布而欢呼》一文,感慨宪法“是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和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所换来的”“是真正人民的宪法”。


以上这些中国的红色律师。他们经历了旧社会的黑暗与腐败,目睹过底层民众的挣扎与艰辛,但依然坚守法治信仰、呼唤公平正义。在时代浪潮中,有的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有的为身陷囹圄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和劳工大众提供法律帮助,有的积极推动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有的为启迪民智、培养法治人才作出卓越贡献,谱写了丰富多彩、立体生动的历史篇章。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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