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法律应当让打人者不敢打人,而不是让被打的人不敢还手

陈中华:法律应当让打人者不敢打人,而不是让被打的人不敢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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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铁女子遭掌掴事件持续上热搜,很多人认为女子被打反击,这属于正当防卫,被掌握的女孩也是发文讲述了当时的情况,她说:事情的起因是,我独自坐高铁从老家到成都东,后面呢排三个座位坐了5个人,两个大人三个小孩。熊孩子就一直在玩游戏,撞了很多次我的椅背,我忍了很多次之后,回头跟小朋友说“不要撞椅背了,要礼貌一点哦,家人也不管一下”,然后这个小朋友的妈妈就开始跟我嘶吼。就因为“家人也不管一下”这句话,可能刺痛了熊孩子父母的心,然后熊孩子的爸爸妈妈以及阿姨轮番对女孩狂轰乱炸。



而这样的争吵肯定影响到了其他乘客,所以惊动了乘务长。乘务长来了之后,这一家人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要求列车长把换到其他座位上,所以这也激怒了女孩,女孩质问道:明明是你们家的孩子不懂事,凭什么让我换座位?这时候双方只是争吵,还没有动手,而女孩质问完后说了这句话,也是彻底激怒了这一家人,她随口又说一个S开头的词语,这一家人彻底破防!

显然熊孩子的妈妈不是善茬,听到别人这样说自己,就指着鼻子质问女孩:“你再说一遍,看我不删你?”而女孩也没有示弱,满足了熊孩子妈妈的要求,就又说了一遍。事态就一发不可收拾,女孩刚说完,熊孩子妈妈巴掌就扇在她脸上。女孩的反应也比较快,也回应了她两个耳光。这时候熊孩子的母亲手里的水杯已经举了起来。如果没有乘车长,没有仗义直言的东北大哥,她有没有可能将水杯砸过去呢?


这时候要为那位东北大哥点赞,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站出来指责熊孩子的父母。东北大哥指责他们:骂人是你们先骂的,打人是你们先打的,我看得清清楚楚。别人指你们就不行?东北大哥指责这家人的时候,他们还振振有词,生气别人指自己。却绝口不提自己先骂的别人,自己先打的别人。更不提自己孩子吵闹到了其他乘客。而这位东北大哥所说的话都在理,所以车厢内的其他乘客也为这位东北大哥叫好。


后来就报了警,女孩做了两次笔录。女孩儿也因为自己还手了,而被罚款200块。女孩认为既然自己是被打还手的,都要被行政处罚200块,那么,作为始发者的熊孩子母亲,是不是罚的应该更重?所以女孩儿坚决不和解,而之前还态度极其嚣张,不认为自己有错的熊孩子母亲则后悔了,哭着求和解。那么在火车上时态度很嚣张,拒不承认错误,为何女孩坚决不和解后,态度又转变如此之大呢?



还有,有人爆料称:高铁掌掴女孩的这夫妻俩经高人指点,选择到自己的地盘——江油的派出所先报案。目的就是想抢占先机,找关系帮助自己平事。爆料者称:要不小姑娘被派出所传唤7.5小时呢,就是一直在给小姑娘施压要同意和解。对了,被掌掴的女孩准备行政复议,他一个朋友是学法律的,正在帮她修改资料。



说实话,女孩如果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或许早就选择和解了,毕竟耗时耗力,精神上也是一种折磨。而通过这件事,我想大多数人会想,当自己遇见麻烦的时候,如果不想被判定互殴,那么别人打了你就忍着吧!最好的办法就是躺在地下。


 难道当我们被打时,唯一要做的就是,要么缩脖子,要么躺在地上,才能赢吗?当人们因琐事起争执时,大家的正常思维应是去维护有理的那一方,让无理的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矛盾升级。这次高铁掌掴事件被定性为互殴将影响到大家传统的道德观念,站在无理取闹者的角度,我先动手的后果无非就是被罚的多一点,事情的对错似乎变得不重要了,反正只要你还手那我们就是互殴,事件本身的是非对错被模糊化处理,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变相的偏向了施暴者?

法律的威严应当是震慑那些无理取闹的人,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思,在人们发生争吵时提前考虑到打人行为的后果,从而避免打架事件的发生,而如今各罚一杯的处理结果无疑是将法律的天平倾向了施暴者,因为被打之人一旦还手事情的性质似乎就变了,自己明明是正当防卫,却和施暴者同样被处罚,这样的结果只会让施暴者的气焰愈发的嚣张,违背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法律应该是让打人者不敢打人,而不是让被打的人不敢还手!

另外我还有一个疑惑,就是先报警的居然还是先打人的那一方,不由得想问,是不是平时横行霸道惯了,已经不是第一次打人了,知道这次对方也还击了是怎么个处理方法,所以才这么嚣张的?其实事件出来的视频里,东北大哥已经说出了大众的心声,对方先骂人,却不允许别人还嘴,对方先打人,却不允许别人还手。这什么逻辑?

旁边的三岁小孩也清楚的知道到底谁是谁非,居然处理成双方都有责任,认定互殴,判罚一人两百一人五百。原来动手打人这恶劣行为和正常还手就只差三百,说起来不可笑吗?退一步来说,大众也可以接受女孩罚两百,但是不能接受先打人的女子只罚五百,而无其他处罚,至少应该行政拘留,留下记录。更何况全过程和整个车厢的人看的真真切切,舆论发酵得如此沸沸扬扬,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好口碑都不接吗?明明可以处理的更好,为什么还要处理成这样让普罗大众失望。

那以后遇到蛮横行径的怎么办?跑?躲?跑不掉就挨揍挨打是吧,或者大家都知道最后要调解,都是互殴,那就不打不罢休,什么施暴者受害者通通放一边,打了再说。这影响的是整个社会的治安。因为都知道了做坏事儿的成本低,还可以先骂人先打人,而当一个无辜的受害者,骂不能还口,打不能还手,一不小心再弄个防卫过当,被人先欺负死了,再等着“法治”替你讨说法,讨不讨得来还不一定。就这么搞,谁还要当守法公民?

最后,该事件受害人女孩提起行政复议,支持这姑娘行政复议,这不是为了她自己,是为了社会正义。面对不道德行为,任何妥协都是鼓励和纵容,必须硬刚到底,大家应该学习这个姑娘的较真劲。

此事已经过去一周,在网上仍有热烈的讨论。一项23.4万人参与的调查,有21.4万人认为此事不能算“互殴”。看起来,至少在社交媒体上,这个处理“不公平”是非不分,何无公道。南京澎宇案,王浩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从那以后,不敢再扶摔倒路人,致使社会道德后退几十年。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也是用来衡量社会道德底线的标准。

正是由于挑战法律底线,付出的代价非常低,所以才有许多人在公共场合嚣张,非但没有道德可言,还不断试探法律红线。对他人进行辱骂,甚至动手,如果法律对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处罚不当,那么只会助长这种恶劣行径!别人打了你的左脸,你还要递上右脸,如果还手了就是互殴,这是什么逻辑,法律不能让普通人、遵守规则的人吃亏,也不能让坏人做了错事还能无所畏惧,否则这法律就是错的。我建议警方撤销对女子的行政处罚,并依法严惩打人者,以儆效尤。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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