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警察被打、不容白打

陈中华:警察被打、不容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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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2020年4月5日,于某某因与为其厂房清理土堆的工作人员钟某发生矛盾,阻止其施工,钟某报警。永久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劝阻,于某某与派出所民警发生身体冲撞,并将民警左手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8月19日,中国吉林网刊登报道《公开听证丨释法说理,让不起诉案件有“规矩”》,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检察院对于某某妨害公务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表示,于某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考虑其系民营企业经营者,依照《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使民营企业和经营者尽早摆脱诉讼纠缠的要求,结合其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认罚,得到派出所民警谅解等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决定对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这就有意思了,资本家打伤了执法的警察,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法律的尊严何在?资本家连执法的警察都可以打,而且打伤了警察都可以这样免罪,如果打伤的是老百姓,岂不是更得像老电影《平原游击队》里打更的老人所喊的一样,平安无事啰?资本家岂不是得更加猖狂?更大的问题是,这些年国家不是一直在说,要建立“法治社会”,要“依法治国”,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这些话还算不算数了?


  如果资本家富豪犯了事或犯了罪,都可以法外开恩了,国家的法律岂不是都成为了为富豪服务的富人的小妾了,成为了儿戏了,这样的法律还有公正公平可言吗?没有公正公平的法律,如何能够得人心,一个失去了人心的法律,谁还会把它当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岂不是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了吗?


  上面所说的听证会有视频或图片流出,但派出所民警的表情似乎并不高兴,而是苦瓜着一个大长脸。实际上,多位警界大V都忍不住在批评该案件的处理结果荒谬。国家执法的警察都不高兴了,老百姓恐怕更不会高兴。法律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的平衡器,是维护国家公正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法律都失去了公正公平了,这个国家还会好吗?还能够稳定安定和谐吗?


  中国古代尚且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今天,我们这个号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的中国,连古人都不如了?如果法律都沦为富豪的小妾了,富豪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可以更加肆意妄为?那样的话,穷人还有活路吗?那些所谓的检察官也好,专家也好,希望他们能够搞清楚,这里是中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度。恣意妄为肯定是不行的,为了为资本家服务而不要法律的公正公平肯定更加不行的。更希望他们搞清楚,人民(中国最广大的普通老百姓)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没有人民,你们也好,资本家也好,什么都不是。


       (2020年9月8日半月谈官方微信)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却连一天监狱都没进过,并先后入党、当选嘎查达(注:嘎查达即村主任),甚至当选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纠正,这名罪犯才为当年的行为付出代价。27年来,受害者的母亲持续反映问题,至今仍在追问真相:到底是谁放走了杀人犯?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杀人犯纸面服刑15年,并且在“出狱”后还能够成为村干部,随后又入党,成为陈巴尔虎旗人大代表,这一连串如戏剧才可能存在的人生经历,都在这位犯罪嫌犯人巴图孟身上出现了,可说是震惊了全国广大的网民,很多网民认为事件出现太天方夜谭了,这如神话般的事件,其背后又存在着多少司法腐败呢?


  巴图孟事件出现,让广大百姓看来在中国不说是绝无仅有的,也是相当少见的,犯了杀人罪,被判刑15年,即便当初真存在疾病不宜羁押,可是能够做到连续15年不收监,这事出现也太不可思议了。不收监本是意外,不可想象,出狱了,还很快安排了工作,先成为村会计,后成为村主任,随后又入党,即便当地乡镇领导知道他曾经存在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还能够违反党规党纪为其运作成为党员,最后还能够成为陈巴尔虎旗人大代表,是巴图孟的神通比孙猴子还厉害,不是一般的神通广大吗?这样的事件出现,让相关的党纪国法又值几文呢?


  杀人15年没收监,后来又成为村干部,成为人大代表,并且在履职时,再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担任嘎查达期间,骗取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4.5万余元,并指使他人虚列奖补资金发放表,侵吞嘎查集体草场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8.2万余元。其杀人没有执行入监的事件才被得到重视,巴图孟再次执行收监处罚,这些事件出现是偶然的吗?事实上这让任何一个人看来都不是正常的事件,这背后谁又有神一样的本领姑息他违法犯罪呢?这一事件出现太不简单了。


  巴图孟事件出现,在当地社会造成的影响太恶劣了,即便全国的广大网民看到这一事件,也相当惊愕,很多人都在质疑,这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司法腐败当地政府部门必须重视,必须要给受害人一个交待,要给当地百姓一个交待。这一事件考验着当地执法部门的履职能力,尤其是从党中央到地方政府一直都在进行时代反腐,而在2020年,内蒙古在反腐工作中已经出重拳,做出了承诺,也做了几件让全国人民都刮目相看的反腐大案件。希望在这一事件中当地政府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来,对涉及到职务犯罪的,无论是谁都能够做到一查到底,坚决不姑息,让事件办得清清白白,让广大百姓真正能够看到,此案办理真正体现了执法部门对职务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改开放四十多年来,司法系统沉渣泛起腐败丛生,大案窝案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直闹得民心涣散、民怨沸腾!正当此时,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吹响了向司法系统腐败行为开刀的进军号——要求以“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精神,刀尖向内,坚决清除司法系统内部的“害群之马”!吼出了沉积于百姓心中数十年的时代最强音!


  几十年来,这些害群之马横行天下的斑斑劣迹,简直是无处不在、罄竹难书!上至最高法、最高检与公安部,下至区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派出所),他们横行霸道、欺压百姓,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甚至公然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没有他们,哪有震惊全国的“于欢案”、“张玉环案”、操场“埋尸案”以及张扣扣“辱母报仇案”?


  ——没有他们,哪有全国频发的杭州、武汉、广州、成都等地的公交焚烧、爆炸案?


  ——没有他们,哪有成千上万老百姓为了公平正义,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奔波在上诉、申诉和信访维权的第一线?


  ——假如他们能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假如他们能够“秉公执法、主持正义”,如此悲剧还会重复上演且愈演愈烈吗?


  司法系统肩负着国家使命,行使的国家公权力。可是这些害群之马为了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竟将公权当私产,不惜坑害百姓,随心所欲地胡用、歪用和滥用法律法规,从而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为社会稳定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在他们的操弄下,是非不分、黑白不辩就是工作常态。


  ——罪与非罪可以混淆,一切由“票子”说了算;关进大牢的犯人亦能恢复自由,一切皆由“关系”说了算;尤其是一些办理民事案件的黑法官,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一切靠“任性”说了算。


  ——法院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甭进来。这就是如今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公正评价”!


  人们常说: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可如今,防火墙的墙基业已塌陷,墙体已经崩落,老百姓在哪里去寻找公平正义?又去何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如前所述,司法系统行使的是国家赋予他们的公权力。既然如此,其行为必然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与章法,要接受法规、纪律的严格约束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否则,执法人员各行其是、信马由缰且不被追究,那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呢?


  对司法系统来讲,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其实就是对老百姓的“软暴力”。这把看似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虽然当下不会要了你的命,但它正在一步步地将你往死路上逼。直到将你真的逼死了,他的刀刃上尚且没有血,你连个“索命的”都找不到!


  胡文海、杨佳、夏俊峰、贾敬龙、张扣扣之类的冤魂,不就是当代的悲剧人物,至今仍沉冤难明、阴魂不散吗?


  军歌响、战鼓擂,反腐路上捷报飞。目前,清除司法系统“害群之马”的序幕已经正式开启。哈尔滨市公安局率先行动,一举收拾了19个违法乱纪的“马公安”,其他省市也正在相继跟进,一场声势浩大、势如破竹的清剿运动,将使此类“马”们再无藏身之地!


  在此正告那些“害群之马”们:党的政策你们比谁都清楚——自首与被揭发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质。希望你们认清形势,抛弃侥幸心理,早点向政府、向人民自首吧!因为“人在做天在看”,自己造的孽、欠的账,迟早还是要还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大概不会忘记吧?


  政法机关系统刀刃向内,就是要动真格。政法机关是什么单位?老百姓最肤浅的认识就是来保护人民的。可是,在我们政法机关队伍内,不纯的现象,在个别地方是依然存在的。因此,整顿政法机关队伍的不纯的现象,理所应当。一方面,这是整个政法机关队伍发展的内部要求。一支队伍不纯的队伍,那是无法打胜仗的,也是走不远的,肩负不起大的历史使命的。而我们的政法机关队伍,却是任重道远的,要减负重大的历史使命的。第二,这是群众的强烈期盼。都说要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可是,来保护群众的人,却出了问题,有的甚至还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此的政法机关人员,是彻彻底底走到党和人民对立面去了的。人民政法机关为人民。这个道理很简单。我们党要锻造的,就是一支能彻彻底底做到为人民服务的政法机关队伍。政法机关队伍的纯洁程度,也是我们党形象所在。这个形象高不高大,也在某个方面,取决于政法机关的纯洁程度。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公安无疑就是这道防线的第一道防线,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些公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状告无门的人报复社会滥杀无辜。还有些公安以刑事司法手段不当介入信访、拆迁、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不作为乱作为。这些行为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重损害司法的公信力、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司法在当前中国社会中的价值,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水平。无论是党政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经常可以藐视司法,把司法当儿戏。这里主要是司法的政治化问题。法的特性是一致性和普遍性,即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政治化的特性就是多样化和特殊性,不同的人在法律面前有不一样的待遇。如果有钱者可以通过钱、有权者可以通过权把司法过程政治化,那么无权无势者则可以通过花样繁多的形式例如集会、游行、抗议、暴力(包括自杀)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而这正是今天社会的现实情形。


       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司法就象一个风向标,它会引导着社会风气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健康的司法是惩恶扬善的,它会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如果司法结果是惩善扬恶的,它将引导社会风气向坏的方向发展。司法腐败是导致社会道德堕落,社会风气恶化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之一。司法腐败使得的社会正义无处伸张,人们有仇无处报,有冤无处伸,让人们对社会的感觉是一片黑暗。在司法腐败的背景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就会层出不穷。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任何人伤害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决和冤假错案应当及时纠正,更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对不作为乱作为、违法执法、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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