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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胡建勇举报史文清是否诽谤,江西政法机关应当尽快查处

陈中华:胡建勇举报史文清是否诽谤,江西政法机关应当尽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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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判无期的江西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再获减刑。他曾因诽谤上级市委书记被免职后,被查出严重经济问题,案件金额累计达1700多万元,获判无期徒刑。据报道,胡健勇入狱后曾写举报信,交代了300多人的违法违纪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6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赣中刑二初字第9号刑事判决,认定胡健勇在担任定南县委书记、于都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其行为因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胡健勇不服,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8日作出(2012)赣刑二终字第0004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服刑期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30日对胡健勇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30日以(2019)赣01刑更598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执行机关江西省吉安监狱认为罪犯胡健勇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于2023年4月3日提出减刑建议书。经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胡健勇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安心改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在劳动中服从分工,积极肯干,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任务。法院认为,胡健勇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胡健勇最初进入纪委视野,并非因为贪污受贿,而是因为一起换届期间的“诽谤”案。2011年4月以来,胡健勇因自己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而心存怨恨,指使原司机李小华组织其妻侄刘鹏等人,肆意捏造虚假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有关领导同志进行造谣污蔑。

事件发生后,江西省纪委迅速介入,严肃查处了胡健勇指使他人造谣中伤、干扰换届的严重违纪案件。在其县委书记职务被免后,胡健勇严重经济问题也浮出水面。

2012年6月20日,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江西期间,胡健勇在狱中写举报信,交代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引起了巡视组的注意。据悉,胡健勇列举了300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厅级干部、县处级干部等多人被调查后交代了贪腐事实。

说句实话,不愧是县委书记,记忆力惊人,为了立功,他在狱中多次写举报信,涉及人员近300人。到案后一定要积极配合,如实交代受贿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退缴全部赃款,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和提供线索的行为,构成立功,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官场作秀频立“人设”,遭政界、商界、媒体多次实名举报,这个政治上的“两面人”终于原形毕露。最早公开举报史文清的,正是他的下属胡建勇。2022年8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对被告人史文清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9月21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距其退休已两年零八个月。然而,此次史文清的被查并不令人意外。

公开简历显示,史文清于1954年10月出生,蒙古族,辽宁法库人,1974年11月入党,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因为家境良好,史文清于1971年3月参加工作,成为吉林省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综合加工厂工人、会计,后借助家里运作调到供销社成为人事干事。早年在吉林省哲里木盟委办工作,哲里木盟划归内蒙古后,史文清进入内蒙古官场。史文清经营关系的能力极强,心思细密又长于文采,从共青团哲里木盟委书记,到自治区监察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再到自治区政府调研室副主任,仕途隔几年就上一个台阶。颇有为官心得的他还以“史纹青”等笔名出了《智圆行方》《当官与做人》《拾穗集》《冰城玉吟》等书。

1994年5月,史文清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局级秘书,这使他有了在中央任职的经历,次年12月他又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

1998年5月,史文清挂职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次年年底正式出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数月后又兼任哈尔滨常务副市长,直到7年后出任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7年年底,史文清南下江西,次年1月当选江西省副省长,正式跻身副部级,两年后又兼任赣州市委书记,据称是苏荣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他的这次人事调动。2011年4月,史文清跻身江西省委常委,并继续主政赣州,2015年1月又当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7月卸任赣州市委书记,2018年1月起不再担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4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落马,14名家庭成员均涉案。围绕其家族式腐败案深入调查,背后复杂的政商关系浮出水面,苏荣的掮客有媒体记者、旧下属、武警系统同事等,其中最关键的掮客即苏荣之子苏铁志。2015年4月30日,苏铁志因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逮捕。

界面新闻披露消息称,2009年至2012年,苏铁志利用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形成的便利,在职务调整、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收受钱款2200多万元;与苏荣共同收受商人贿赂1200万元。时任赣州市委书记的史文清则是其土地交易的中间人,曾帮助苏铁志承揽赣州土地平整项目,从中获利千万。

史文清落马之前,江西已有一批涉苏荣案官员被查:江西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赵智勇,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刘礼祖,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江西原副省长姚木根等省部级官员,以及江西省发改委原主任李安泽,江西省地税局原局长王平,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李中煜,南昌市政协原副主席辛利杰,江西省国资委原副主任李键等厅局级官员。

同苏荣类似,史文清的儿子史家昌也是掮客,充当其父的敛财渠道和洗钱工具。父子两人以书画艺术家身份示人,但业界对其作品极为不屑。2018年6月,史文清要求商人温和魁参加北京保利的拍卖会,给温和魁下达死命令,必须拿下“家昌的画”。史家昌的画作《太平有象家昌》亮相后,一直有人不断抬价,温和魁只能硬着头皮举牌,最终以人民币380万元的天价拍下,加上拍卖佣金51.3万元,共计431.3万元。温和魁全部支付完毕。

最早公开举报史文清的,是他的下属胡建勇。2011年,史文清下属、时任于都县委书记胡建勇曾派人异地匿名举报史文清用人不公的问题。此后,胡建勇被查证散布谣言且存在经济问题,2011年7月27日,免去县委书记职务,被“双规”并移送司法机关。

此后2014年8月,赣州中院审理原安远县委书记邝光华受贿案,邝光华当庭举报时任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称史文清意图插手安远县稀土矿进献给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亲戚,邝光华不从,遭史文清打击报复被抓,邝光华还当庭展示被刑讯逼供的伤痕。

此外,江西商界举报频出。2019年,曾义平、温和魁、王宇飞三名商人联名举报史文清插手工程、收受贿赂、迫害企业家。

2019年12月18日,一篇题为《一位副省级高官的敛金术和多面孔》的自媒体文章再次将已退休的史文清推至风口浪尖。文章证据确凿,提到史文清的严重贪腐和生活作风等问题令人瞠目——在赣州索取贿赂,包括价值2000万元的黄金、指定账户结汇的现金1.32亿元;对举报者打击报复,试图买凶杀人灭口;暴力殴打亲侄女、对亲外甥女图谋不轨;乱伦,将自己夫人的两个亲侄女杨玉华、杨玉荣发展为情妇,并扶持她们名下的公司收割财富……

文章阅读量很快超过10万。次日下午,史文清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在这里我不多说了,所有的都是诽谤造谣,我现在正在给组织作(写)一个说明。”此后上述文章“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消失。

在赣州,史文清以招商引资之名设局围猎商人,插手土地、工程项目,卖官鬻爵,幕后交易稀土矿产资源。“侠客岛”公众号对史文清当时定下的“明规则”评述道,“对于商人来说,一生奋斗挣下来的钱,就是再多,要是被史文清看上了,你就可能倾家荡产,要财还是要命,相信大多人会要命,不受牢狱之灾。就像曾义平家,为了把人从牢狱中捞出来,变卖家产,四处举债,也要筹齐2000万买黄金的钱。”

“我可以不要脸,但如果能换来900多万赣南人民的脸面和笑容,幸福和尊严,值。”一篇报道中史文清信誓旦旦地如是说,但其实,他比谁都要面子、好排场、爱作秀。卸任前,他曾因千人“自发组织”欢送仪式摇身一变成为网红书记。

2015年7月9日,江西省赣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史文清不再担任赣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当日晚间,《史文清深情话别赣州:我永远是个赣南老表》的图文微博出现,记录了史文清煽情的道别讲话。文中,史文清自比“进口老表”,“这五年(指在赣州工作),大家起早贪黑、加班熬夜,吃了不少苦、流了不少汗”,“看到同志们挨批评不争辩、默默奉献无怨言,我深感内疚和自责,有时甚至禁不住流下泪水”。

其后,一则记录上千名群众“自发”为史文清送别的《挥别赣南》H5页面迅速传播,画面记录了7月14日史文清离开赣州的场景,有村民拉着“感谢”横幅,有老太提着一筐鸡蛋,也有老者为其敬酒,据称“(史书记)眼噙热泪一饮而尽”。一时间,千人送别引来外界质疑。江西官场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真相是史文清自己要求下属组织送别。他们提前把群众安排到地方政府招待所,花费由政府买单。

史文清主政期间市政建设进度迟缓,引发市民不满,被当地群众评价为“建国以来素质最差书记”。他独对一条与自己“重名”的商业街情有独钟,不惜斥巨资重建。

文清路是解放前至当今赣州市的主要商业街,长约一千米,被誉为赣州的“王府井”“南京路”。此路名取自宋代诗人、陆游恩师曾几的谥号。然而,经史文清的“改造提升”后,文清路逐渐由热闹变冷清、由繁华转衰败,被称为“鬼街”。据说是因为坊间对史文清的反感厌恶,网友纷纷呼吁恢复原貌。“文清路上死文清”,这是赣州老百姓口中流传的一句顺口溜,而今史文清被查,大快人心,更多案件细节将浮出水面。

胡建勇举报史文清是否诽谤,江西政法机关应当尽快查处从检察院的指控来看,史文清也是一个在多个岗位一路升迁一路收钱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的官员。

官员“边腐边升”,亦称“带病提拔”,是指由于腐败犯罪分子作案隐蔽、手段狡猾及对干部的考察考核不实不细,致使其边腐败作案,边被提拔重用的现象,也包括干部在走上新的岗位或提拔到更高职务前就有严重的腐败问题,且“病灶”未“治愈”而继续得到使用或提拔的现象。“边腐边升”现象,严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加剧干部任用不正之风,恶化政治生态。


长期以来,一些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涉腐传言不断,“官声”恶劣,却在仕途上一路绿灯,不断升迁,让群众深感困惑。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文章指出:很多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还屡被提拔。


为官一任,不仅没有造福一方,反而因为不干净而成为当地群众眼中的“问题干部”,给当地群众留下骂名,人人希望他早些“下马”,而就是这样的干部,竟成为上级眼中的“香饽饽”,不仅稳坐官位,甚至越升越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污染着一个地方的从政环境,更损害着党的形象和威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反腐败斗争和从严治党力度空前,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存在着“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现象,甚至在官场出现了“不跑不送,原地踏步”的顺口溜。由此可见,人事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当前特殊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防止和解决以“带病提拔”为代表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中央层面也出台了诸多制度规定,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等。虽然相关规定众多,但仍然带病提拔现象仍然经常出现。根源就在于一些地方长期对这些党纪法规备而未用,追责问责半途而废、“浅尝辄止”,这自然会让一些官员敢于“破规”、“破法”,使得选人用人上乱象丛生,从而造成了“破窗效应”不断发生。


在我国,从理论上说,各级官员都是人民公仆,应向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任用有选择权。但目前“他们的真正责任机制,是千方百计地向直接拥有决定他们职务高低、去留的上级机关负责。这种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节以及领导者责任机制的严重扭曲,不仅助长了少数腐败分子滥用权力的嚣张气焰,而且也是近年来‘买官卖官’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根源。”这种官员选拔制度,“违背了一条政治学公理:谁产生权力,权力就对谁负责。”



因此,要彻底杜绝官员“带病提拔”。首先,要严格落实选人用人追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对于被发现的问题干部,要调查其边腐边升的过程到底受到了哪些人的支持,是否有人当了“说客”。 只有挖出萝卜带出泥,震慑提拔病官者,方能彻底斩断边腐边升的利益通道。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才能把带病干部阻断在升迁的半路上。其次,要勇于揭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神秘面纱,最大限度的扩大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真正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权力才不敢在选人用人上“指手画脚”,才会最大限度的保证能者、廉者上,庸者、腐者下的政治生态大格局。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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