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不要低估中共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

陈中华:不要低估中共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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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来,伴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重庆市公安系统有4个局长先后被查,包括朱明国、王立军、何挺和邓恢林。其中,朱明国曾在2001年至2006年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后跨省到广东任职,最终在广东省政协主席任上被查。朱明国最终被判了死缓。据法院审理查明,朱明国从2002年开始敛财,敛财的首站就是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任上。


王立军是在2009年至2012年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他因徇私枉法罪、叛逃罪、受贿罪被判了15年。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立军徇私枉法,明知薄谷开来有故意杀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他作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外国驻华领馆,情节严重等。


何挺是在2012年至2017年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2017年10月,何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纪委通报称,何挺“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在何挺之后,邓恢林成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2020年6月,邓恢林也落马了。与何挺类似,邓恢林被指“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就在今年2月26日,邓恢林被公诉。检方指控,邓恢林敛财首站是“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之后,他从副处长一路贪到了省部级。


从重庆市公安局四任局长被查看:他们都是在多个岗位一路升迁一路收钱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的官员。官员“边腐边升”,亦称“带病提拔”,是指由于腐败犯罪分子作案隐蔽、手段狡猾及对干部的考察考核不实不细,致使其边腐败作案,边被提拔重用的现象,也包括干部在走上新的岗位或提拔到更高职务前就有严重的腐败问题,且“病灶”未“治愈”而继续得到使用或提拔的现象。“边腐边升”现象,严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加剧干部任用不正之风,恶化政治生态。


长期以来,一些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涉腐传言不断,“官声”恶劣,却在仕途上一路绿灯,不断升迁,让群众深感困惑。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文章指出:很多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还屡被提拔。


为官一任,不仅没有造福一方,反而因为不干净而成为当地群众眼中的“问题干部”,给当地群众留下骂名,人人希望他早些“下马”,而就是这样的干部,竟成为上级眼中的“香饽饽”,不仅稳坐官位,甚至越升越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污染着一个地方的从政环境,更损害着党的形象和威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反腐败斗争和从严治党力度空前,但仅有反腐的决心和力度是不够的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存在着“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现象,甚至在官场出现了“不跑不送,原地踏步”的顺口溜。由此可见,人事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当前特殊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防止和解决以“带病提拔”为代表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中央层面也出台了诸多制度规定,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等。虽然相关规定众多,但仍然带病提拔现象仍然经常出现。根源就在于一些地方长期对这些党纪法规备而未用,追责问责半途而废、“浅尝辄止”,这自然会让一些官员敢于“破规”、“破法”,使得选人用人上乱象丛生,从而造成了“破窗效应”不断发生。


在我国,从理论上说,各级官员都是人民公仆,应向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任用有选择权。但目前“他们的真正责任机制,是千方百计地向直接拥有决定他们职务高低、去留的上级机关负责。这种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节以及领导者责任机制的严重扭曲,不仅助长了少数腐败分子滥用权力的嚣张气焰,而且也是近年来‘买官卖官’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根源。”这种官员选拔制度,“违背了一条政治学公理:谁产生权力,权力就对谁负责。”坚决封堵带病提拔入口。否则,让小人得志、贪官横行,丢掉的可不仅是党政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还有党的执政根基民心。


其实,官员“边腐边升”之怪现象,天下皆知。一直以来,上级决定下级官员的升迁,老百姓根本就没有参与权、监督权。因此,必须采取“打酒朝提瓶子的要钱”这种办法,必须严惩“边腐边升”官员背后的提拔者和袒护者。因此,要彻底杜绝官员“带病提拔”。首先,要严格落实选人用人追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对于被发现的问题干部,要调查其边腐边升的过程到底受到了哪些人的支持,是否有人当了“说客”。 只有挖出萝卜带出泥,震慑提拔“病官”者,方能彻底斩断“边腐边升”的利益通道。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才能把带病干部阻断在升迁的半路上。


终结贪官边腐边升荒诞剧,一要纪检机关加强监管反腐力度,露头要打、潜伏要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斩断公仆变硕鼠的机会。其次,要勇于揭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神秘面纱,最大限度的扩大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真正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权力才不敢在选人用人上“指手画脚”,才会最大限度的保证能者、廉者上,庸者、腐者下的政治生态大格局。三要相关领导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始终树立“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正确导向,


历史教训足以让人惊醒。“以‘议行监合一’的地方权力结构(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体)和等级授职制用人体制(层层任命制而非选举制),既是苏联模式的标志,也正是苏联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两大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原因。”所以,地方必须用“以民选官”来取代现行的“以官选官”模式,才符合科学执政对干部选拨制度提出的要求。地方各级官员必须首先从具体单位的人民群众中选举出来,接受本单位人民群众的监督,首先获得本单位群众的认可。


目前;有些党内人士一提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才能使党的政权长期稳固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另外,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民主模式。


我认为;中国应该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由党领导人民举选官立法,依法治国。党主民主,首先党中要有主,中共中央应该设立主席职务,中国决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往往给人认为反正什么都是集体决定的,无所谓,出了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无法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 


中国现在的情况在很多方面体现出传统的“统而不治”的特点,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社会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等等。“统而不治”必然会导致危机的。集体领导体制下会导致的集体不负责任的结果,同一层级的领导人互相制约,自己不做事情,也不让他人做事情,结果是谁也做不了事情,谁也不负责任。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使中央的决策得不到实行,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中央的方针政策再好也是没用的。民间流传的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的现象还一直存在。


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司法不公。 中国有些留洋的知识分子之知与行均不着边际,他们总是走极端,要打倒了君主,想搞西式民主,搞到最后就变成了无主。心中无主,国中就无主,一个主权领土完整却无主。民主的路径其实就在君主制之中,现在的英国还有女王、日本还有天皇、泰国还有国王,而且还一干就是几十年。无论是国君作主,还是君子作主,一定要有个主子。剩下的事情,不过是让这个主子不要脱离民意束缚。毛泽东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搞了一点个人崇拜。邓小平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树立了一个核心。中国之大,必须要有一个大权独揽的国家领导人,中国的领导人要集权才有权威,有了权威才能令出中南海。


党中央不要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管的事很多,从各部委省市区一直管到县镇乡村,很累也管不过来,出了贪官还要被民怨,现在大多数地方官完全就是欺下瞒上的土皇帝,官僚腐败欺压百姓,中央想管无力,百姓状告无门,是极易官逼民反的,这就是我以前所说过的,不搞民主党会累死之道理。 地方官完全可以交给当地人民举选管理,党中央要集权,把地方的权力分开,也就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党的政权会更加稳固。地方的行政司法候选官员可以由各党派及无党派组成去竞选。这样做与党政分开一样,官员干好了是中共的功劳,干不好了与中共无关,因为是人民自已选的,人民不会怨中共的,人民不怨中共,中共就能长期执政。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一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大公无私地为人民服务 ,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这样一来,地方官员就自然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了,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党共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家和人民及共产党都有好处。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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