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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社会中的杀善互害,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陈中华:社会中的杀善互害,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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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G62次列车,女子王某见刘某带着孩子座位拥挤,便好心让出座位。但刘某始终没表示感谢,引发王某不满,她再次起身时动作较大,险些夹到孩子手。随后,刘某用言语攻击王某,双方撕扯殴打。最终,刘某赔偿王某2000元医药费。


得到陌生人帮助,不但没有感激之心,居然能大打出手,这还让谁敢去做好人?同一天的另一条新闻也很让人心寒:河南汤阴,一女孩在火车上弄丢录取通知书,被一名民工大哥捡走。经多方联系,民工大哥特地将通知书送回,女孩开口质问其为何拿通知书。


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了太多活生生的例子,即明明是好心帮人或救人,最后还要承担责任,让很多人在遇到类似事件时选择明哲保身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数十年前,一提到“好人”二字,人人都会竖起大拇指,在其典型事迹的感召下追捧其为榜样,以其楷模的力量自我勉励,并且坚定地认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可不知从何年起,“好人”却未必“有好报”了,甚至还适得其反,为其所累。


2015年12月5日1点多,山东小伙郭强在西青区某小区前为救轻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却不幸溺亡。让郭强家属十分气愤的是,郭强明明是救人牺牲,但获救同事和另外两名当事人起初对郭强家属和警方咬定他因感情问题而轻生,直到多人提供证言,三人才改口还了郭强清白。(《天津日报》)


救人者不幸壮烈牺牲,被救者怕担责,居然称救人者是“自杀”,良心与道德的温度降至冰点,令人胆寒。殊不知,救人牺牲变成了“自杀”溺亡,不仅让牺牲者的灵魂不能安息,而且让活着的亲人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虽然,被救者终于良心发现,承认自已撒谎,还了救人者清白,但由此给家属造成的心灵创伤,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难以愈合。


必须正视的是,当被救者抹黑救人者时,不仅亵渎了舍己救人的义举,伤害了死者家属的感情,而且彻底颠覆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将会严重挫伤人们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可能性。如此,看见老人跌倒不敢去搀扶了,以免善心换来讹诈;发现坏人行凶作恶,也不敢挺身而出了,以免见义勇为的善举,非但得不到认可,反而会招来杀身之灾;“各人自扫门前雪”,成为一种“哲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成为一种“座右铭”;当今社会,将深陷“好人难做”的政治困境。


因此,与其对无德的被救者施以道德棍棒,不如完善和规范公民日常行为准则,去打捞沉没的良心和道德。当一个人行善时,如果有完善的政治体系和法律体系作支撑,行善者不仅会得到社会的赞赏与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也会受到政权和法律的保护,少些后顾之忧。与之对应的,对那些打人或“讹人”者的恶行如果及时查处、打击,自然也是一种震慑,会让那些人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和将付出的代价。


一百多年前,日俄战争期间的东北地区,中国人替日本人当间谍,被俄国人抓住处以绞刑时,周围有一大群中国人在看热闹,在呐喊。于是在鲁迅的笔下便有了"麻木不仁的中国人"的称呼,所以鲁迅决定要弃医从文,来唤起"麻木不仁的中国人"的良知,唤起中国人的觉醒。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中国人清醒了吗?没有,当今大多数的中国人,仍是麻木不仁的看客。


"互害型"社会多年了“互害型社会”,也叫“同归于尽型社会”,是指中国食品安全领域,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终端,食品安全风险几乎无处不在;一些无良者在生产有害食品,却又被其他的不安全食品生产者所害。前些年出了一个词叫“易粪相食”,比如卖“化学牛肉”的,很可能所吃的就是毒大米;毒大米的生产商发了大财,举杯庆祝,喝下的却是工业酒精兑制的假酒;假酒公司的员工,为孩子买到的奶粉被添加了三聚氰胺;在奶粉企业食堂里,正在供给“化学牛肉”烹制的午餐……


独自看详细的社会成员,每一团体都异常精明,知道很多东西不能吃、知道趋吉避凶,都在努力地追求着幸福。你卖地沟油,我卖胶面条;你卖皮革奶,我卖镉大米;你卖毛酱油,我卖陈化粮;你卖碘雀巢,我卖红心蛋;你卖农药菜,我卖三鹿粉;你卖箱子馅,我卖甲醇酒;你卖罂粟汤,我卖硫磺椒;你卖毒米线,我卖避孕鳝;你卖工业胶,我卖毒果冻……但社会就是一个宏大的循环的整体,当整个社会得到了秩序,另一种协作呈现了:相互喂毒,无人幸免。


几年前张君被文强抓获,文强嘲笑其真是死有余辜,罪有应得。但张君当着文强的面说,别得意,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这样的谶语没有官员会相信,何况彼时横霸一方、炙手可热的文强?不知道文强临死前,想到张君对他的劝告没有?官员们冷漠傲慢惯了,有几个人会想自己倒起霉来?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湖北省的副厅级干部黄仕明在去河南开维稳表彰会受嘉奖的当天,他的老婆陈玉莲因上访被省委大院的6名截访警察往死里打。


正所谓:“人人害我,我害人人。”造假者把有毒产品抛向市场,而本人则坚决不会食用,当他们数着出卖本人良知得来钞票而自鸣得意时,不知他能否会想到,他们在造假的同时本人也是牺牲品。种韭菜的不吃本人消费的韭菜,但他却要吃用敌敌畏浸泡的火腿;用人尿浸泡鲜海虾者去喝用色素勾兑的假酒;造假蜂蜜的则去吃有强致癌物的火锅……虽然养猪的,不食自养健美猪;开方便面厂的,厂长历来不吃方便面,实际上人们是在易毒而食。任何人,你诈骗造假抑或冷漠地漠不关心,最后你本人终将受害。


所谓“杀善”,即面对“善”,极尽欺负、污蔑、不屑一顾之能事。使“善”这一倡导社会文明的高尚事物,生存在一个极尴尬的境地。“善”难存,当然“恶”便大行其道。看看我们今天的现实,杀“善”行“恶”,比比皆是:


一个人在大街上跌倒了,另一个人去扶,便被讹上了,说扶的 人撞了他,于是状告法院,治疗、误工、陪护费一大滩。法院打官司,需要证据,扶人的人事前并不知道被扶的人要讹他,况且救人要紧,那里想得到保留证据?官司打不赢,赔钱!后来者吸取教训,怕惹麻烦,想救也不敢救,“善”就这样被杀了。


老师的座右铭是“为人师表”,现在可倒好,眼睛盯着学生家长的钱包,能教也不教,建议家长给孩子吃偏食,于是各种补习班便遍地开花,家长们为了孩子,只好梦断“钱景”,“善”就这样被杀了,传承的是自私。无论是前贤还是后师,都教导我们,要劳动致富,然而现实是,诚实劳动被当做没本事的代名词,日 鬼 倒 棒 槌,拍 马 溜 须 成了红人,“善”被杀了,台子上流行看眼色行事。


寺庙向来是人们忏悔的地方,现在却成了揽钱的劳什子。香,本来是人们向善的精神寄托,现在是越做越粗,种类越来越多,什么“全家福”、“发财”香、“平安”香......,竟如梁山好汉,不扒光善男信女的裤子不罢休。


当官,说明叫响是为人民服务的,现在却成了贪腐的代名词。一个孙政才,就弄了一个多亿,怪不得他升得那么快,干得那么欢,有钱么,可以拿银子铺路么!在贪官们看来,为人民服务就是为钱服务,谁给钱就给谁办事,原则、是非、良心全是欺世盗钱的鬼话。


“制造有毒食品”可以看作是杀善最具有代表性,也最具危害性的例子。那些黑白通吃的奸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毫无底线可言,完全把谋全民的财害全民的命,看作自己的本事。毒食品的危害我们已经从专家那里了解得十分清楚,因为遗传,毒食品的毒素极有可能再次把危害转嫁到下一代身上,这样的话,毒害的就是整个民族的希望了。


“假求助”,也是长期存在的另一种杀善形式。假求助通常采用“瞒天过海”和“苦肉计”来迷惑大众,进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比如,好逸恶劳的年轻人弄来一身校服穿上扮演学生,跪在人流量大的十字街头,面前放一破盆,旁边白纸黑字的写一张海报,内容无非就是因家庭贫困或父母双亡,没办法继续上学,求好心人伸出援助之手,助完成学业。或者,一老一少配合,扮演父子或母子关系,老的捂着被子躺在地上装作奄奄一息,少的跪在旁边,地上写着诸如父亲或母亲病重急需钱救治等内容。不明真相的人,通常会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


这种专门针对那些善良人下手的杀善其实更可恶,不但欺骗了善良人的真感情,杀掉了善良人的怜悯之心,更杀掉了社会公信力。试想,以后善良人若碰到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他们会怎么做?恐怕没有人再轻易乐善好施,谁也不愿意被假相玩弄于手掌,自己的善良被他人利用,从而蒙受人格侮辱,丧失掉尊严。这种杀善无情地浇灭了善良人心中的温暖之火,无形中把善良人推向“看客”行列,助长了他们的冷漠心理。一个社会,集体有意识的麻木不仁才是最可怕的!


人,谁能不生病?生了病就要看医生。医生这个悬壶济世的高尚职业,竟然在“方子”里淘金,在手术刀上舔血,小病说成大病,便宜药闹成贵药,什么悬壶济世,什么希波克拉底誓言,全成了欺世盗名的表演。而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 用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治疗各种疑难病有见效快治愈不易复发的五十多种发明专利药物,对肝胆胃肠病,糖尿病肾病,耳聋鼻炎,气管炎哮喘,高血压心脏病,偏瘫后遗症,脑瘫癫痫病,风湿骨病,男科妇科,不孕不育,牛皮癣白癜风,疱疹艾滋病,白血病肿瘤等各种疑难病,实行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治疗费用,不收任何押金,经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治疗费用,治不愈的不收任何治疗费用,对经济困难的病人实行减免费治疗。这么好的举措,常遭受同行的无端攻击和不明真相的病人质疑。治好病再收治疗费,又不收任何押金,治不愈了病人这可以不交费,甚至治愈了病人还可以不交费,治愈否是以其它大医院检查为准的,又不是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检查为准,这样的政策,只有病人骗医院,医院是骗不了病人的。另外,好多人一听疑难病能治好就认为是骗人的,他们不知道现在科学是在不断地发展的,以前不能治愈的疾病不等于现在不能治愈,比如中国原来没有飞机和大炮,现有原子弹还有天宫1号2号,这也是一种无知而杀善的行为。


这么多的“善”被杀,社会还不危险吗?危险的社会必然会麻烦,麻烦的社会必然混乱,一个国家公民的幸福感首先取决于自身安全感的满足。生活在人性光辉中的民众,物质和精神的富足程度也许达不到期望值,但最起码他在快乐而安全的生活。如果人性不能回归本位,谈论民族强大只能是痴人说梦。“一个敢卖给自己同胞有毒食品的民族,一个不惜以残害自己的同胞来追逐金钱利益的民族,一个不懂得爱护自己同胞的国家,一个不崇尚科学不相信科当的社会,不但无知而且可怕。民间杀善,政法也在杀善,这非常值得所有人深思。


有人说某某人心里阴暗,所看到的听到的所发的都是阴暗的一面,就是所谓的负能量,整天在网络上不是批判就是谴责。其实,正因为他心里明亮,才得以看见这世间阴暗的一面,才知道这世道竟还有龌龊;他之所以谴责,是希望变好;他之所以批判,是希望改变;只有心存光明的人,才愿意去谴责和批判。谁若无视这社会最底层人民所受的苦难、对社会的各种假丑恶付之以冷漠,谁才最阴暗。


把知道的真相告诉大家,是一种正义;把懂得的常识告诉大家,也是一种责任;把目睹的罪恶告诉大家,也是一种良知;把了解的内幕告诉大家,也是一种品质;把听到的谎言告诉大家,也是一种道德;把亲历的苦难告诉大家,也是一种告诫;把追求的真理告诉大家,也是一种信仰。 


当一个国家,在面对罪恶之时,大部分人却总是这样:1、骂是没有用的,又改变不了什么。2、这很正常啊,我们又能怎样。3、关我什么事,管好你自己吧。4. 这个国家就是这样的,你改变不了的,习惯了就行。5,除了自己的健康无大事。如果都是这样, 可以肯定,这个国家一定会成为地狱。


平心而论,生活在这个世道,我们或许改变不了什么,但还是挣扎着不被改变。不沉默,不合污,不堕落,不作恶是我们的底线。事实上社会的责任是全民的责任,没有任何人有能力独自承担,也没有任何人有理由选择沉默,更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坐享其成。因为,社会灾难到来时,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当前,中国人只有私德不讲公德,现在中国的各种社会问题已经是严重到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地步了,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在事实上我们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与任何选择,如果再不采取有效的方法去制止改变,再不调整我们自己的位置而去切身的行动,中国不是未来如何的问题,而是还有没有未来的问题。


人性是善恶并存的,在好制度下,恶会收敛,在坏制度下,恶会嚣张。这样人性的危机就产生了,显著的特点就是:杀善!“杀善”,顾名思义就是杀戮善良。比如,为人大方,却落得自己窘迫,为人慷慨,却落得自己困局,为人善良,却落得自己困难,恶制度下,人们为了生存,或自私自利,或泯灭良知没有底线。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富者阡陌纵横,贫者无立锥之地……当然,丛林社会一旦形成,要想改变现状,人性回归正常,就必须要加强道德教育和司法公平正义,即人性与制度走向健康双循环。


面对当前的互害局面,很多人说,如果这个社会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都有敬畏,才有可能改变这个互害社会。话听起来是没错的,但是大有问题。有一句话已经流行了好久了,叫做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这句话的本质就是把社会问题一股脑推给道德。实际上类似的意思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了,孔子那时就说当时礼崩乐坏,然后怀念周朝的礼乐文明,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我个人认为,今天我们的道德只比古人更好,不会更差。我们每个人也并不缺少良知和温情,关键是要看这个社会大环境是压抑良知还是激发良知。


我们当前社会大环境是什么情况呢?害人的代价很小,但不害人的代价很高,害人能够达到目的,不害人反而吃亏。例如广受关注的“扶不扶”问题,“扶不扶”“救不救”的纠结俨然成了社会痛点。原本简单的“举手之劳”,变成了“能不能扶”“敢不敢扶”“要不要扶”的多重纠结。善良的人不害人,反而愈难自证清白。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提“经济人”概念。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利的,并能通过精明地计算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能够获得最大效益的行为。穆勒认为,基于经济人概念,当个人认识到群体方式下可以通过偷懒获得同样报酬,或者付出更多努力得到的同样报酬,就会自觉选择减少努力,使付出与收获达到平衡。


德国人马克斯·瑞琼曼(Ringelman,1913)做了一个拔河比赛的实验,他要求被试者分别在单独的与群体的情境下拔河,同时用仪器来测量他们的拉力。结果发现随着被试人数的增加,每个被试平均使出的力减少了。这种共同完成一项任务时,群体人数越多个人出力越少的现象,称做“社会惰化”。这说明大多数人都希望不劳而获,或者希望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利益。


而中国广泛流传的故事,三个和尚没水喝,跟拔河比赛测试的性质一样,也是一种典型的“道德负收益”现象。如果不道德行为可能比道德的行为有更大收益,并且这种局面将不断持续下去,那么,人们就会争相出现不道德的行为。伦理道德在此间不断沦丧,于是社会陷入了一种互害的怪圈。最后呢,就从三个和尚没水喝,变成了一篓螃蟹。“螃蟹理论”告诉我们,用篓子装螃蟹,不用盖盖子。为什么呢?因为螃蟹多了,螃蟹们就会互相踩踏,扒来扒去。就都出不去,最后一起变成盘中餐。互害社会继续下去,就是大家一起灭亡。


所以面对互害现象,不是说个体道德和良知不重要,在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完善自己,提升人格,在任何时候都是必须的。但是我们千万不要仅仅寄希望于道德宣讲,这样只会混淆视听,让真正的问题隐而不显。总结以上观点,我们应该做什么呢?我总结了12个字:依法治国,开启民智,唤醒良知。


第一,依法治国是重中之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6个字,真正的落实起来,就可以基本解决问题了。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如何避免沦为口号和形式主义。依法治国首先要让权力受到制约,得到监督。权力不受制约,权力就会寻租,就会让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形成全民互相伤害的局面。


第二,开启民智,是依法治国的理性基础。中国人缺乏独立思考的精神和争取个人权益的公民意识。即便遭遇不公,也会采取忍字头上一把刀,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自欺欺人的态度。无形中会助长害人者嚣张气焰,放逐自己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就更加助推互害型社会的形成。


第三,唤醒良知,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储备和逻辑结果。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良知是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的,见父兄自然知孝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生恻隐。良知又是非常聪明的,其实良知一直在那里,在当前的大环境不适合它,所以它选择沉睡。我们要做的只是唤醒它。如何唤醒?不要单纯的道德教化,我们只需要做到依法治国就可以了。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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